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滨海信息
去听讲座途中出事谁担责?
时间:2016-03-11 15-10-37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211 次
近日,市民乔先生接到一个电话,对方通知他参加保健品讲座,没想到乔先生在赶去听课的途中被一辆电动车撞伤,他不知道能否向讲座主办方追究责任。 前几天,乔先生接到一个电话,对方称第二天有一个关于老年人保健的讲座要举行,主要针对冬季老年人各种易发疾
  近日,市民乔先生接到一个电话,对方通知他参加保健品讲座,没想到乔先生在赶去听课的途中被一辆电动车撞伤,他不知道能否向讲座主办方追究责任。
  前几天,乔先生接到一个电话,对方称第二天有一个关于老年人保健的讲座要举行,主要针对冬季老年人各种易发疾病进行预防。由于乔先生平时比较注重保健和养生,所以就一口答应了。第二天乔先生骑车去参加讲座,由于中途赶时间加上乔先生不遵循交通规则,他骑车逆道行驶,被一辆迎面骑来的电动车撞上了。对方将乔先生扶起后,见他能站起来走路也没问题,所以就离开了。“我当时感觉没什么事情,还去听了讲座,当天晚上,才发觉肋骨隐隐作痛。”乔先生说,一连好几天,肋骨处只要翻身就会疼。随后乔先生到医院做了检查,经诊断他左侧胸下的一根肋骨骨折,属于闭合性的单处骨折,要固定休息。由于当日撞人的电动车车主已经找不到了,乔先生无奈之下想到了举办保健讲座的主办方,他能否找讲座举办方赔偿呢?
 
  ◎ 律师解答:
 
  天津市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赵治国律师表示:老人被撞是因为自己逆道骑行造成的,违反了交通安全法规。另外,讲座举办方虽邀请他去听讲座,但是老人出事地点并非在讲座现场而是在去的途中,在法律上也没有相关责任的规定,更不能参照工伤赔偿法,毕竟不是上下班路上。只能从道义上,家属可以向讲座举办方反映情况,协商能否给予补偿。时报记者 田敏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配偶患有精神病能离婚吗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法定提出离婚的理由第五项中指出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指前四项法定理由以外的其他理由,如因配偶患有精神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一方可以向

  • 试穿过的衣服就必须买吗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由此可见,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有权拒绝经营者的

  • 赵治国律师解读劳动法司法解释(四)

    【前言】 2013年1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法释(2013)4号】(以下简称《解释(四)》,并于2013年2月1日起施行,全文总

  • 强奸罪与嫖宿幼女罪的区别

    强奸 罪的非典型 强奸 行为即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行为与嫖宿幼女罪的嫖宿幼女行为在客观方面均可表现为行为人与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但性质却不相同,主要体现在: (1)主体

  • 二审增加诉讼请求提出反诉的如何处理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上诉后在二审期间增加诉讼请求或者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提出反诉的如何处理? 二审法院审理针对附带民事部分提出上诉的案件,原告一方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以及

  • 雇主死亡妻儿赔偿雇员

    案例回放: 车祸死亡的雇工名叫张勤,是一个外地来沪打工者,他在凌某开设的装潢店内工作。一天傍晚,他驾驶店里一辆有动力装置的无证三轮车外出送货。返回途中行驶至莲花路时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