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财产分割
婚后夫妻一方背着另一方将房产出售怎么办
时间:2012-09-23 19-10-09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24 次
房产是双方共有的,但是房产证上写着某一方的姓名,有可能出现这种情况。 由于物权法对善意第三人的保护,这种情况非常有可能造成另一位共有人的损失。 案例: 张某男,结婚后

          房产是双方共有的,但是房产证上写着某一方的姓名,有可能出现这种情况。

  由于物权法对善意第三人的保护,这种情况非常有可能造成另一位共有人的损失。

  案例:

  张某男,结婚后购买了一套100万的房产,登记在张某名下,张某的父母赞助了首付60万,两人共同还贷40 万,10年后此房产涨到了200万,两人离婚,虽然此时房产也是登记在张某的名下,但是他需要补偿给女方100万元才能得到房产,因为共同财产的孳息也是 共同享有的。

  律师支招:

  1、父母赞助的首付,最好作为按份共有的共有人,写在房产证上,并注明比例。

  2、如果配偶一方不同意落父母的名字,父母的赞助只能作为赠与的话,最好附上赠与的条件,比如,接受赠与的条件是两人的婚姻关系必须存在。这样的条件限制最好是书面形式的。这样一旦两人离婚,赠与存在的条件消失,则可以把这笔钱要回来。

  3、由于是共同财产,所以立遗嘱处分的时候只能处分自己所有的部分,不能把其他人所有的部分处置掉。比如张某立遗嘱就只能处理房产现值的一半,而不能把配偶的那一半也处理掉。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关于确保完成2009年企业单位劳动报酬总额工作目

    津人社局发〔2009〕14号 开发区、保税区、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委及考核单位: 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围绕改善民生、增加企业职工收入,我市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

  • 第一次诉讼离婚应考虑的问题

    一、第一次诉讼就可以把婚离掉吗? 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就怒气冲冲提起离婚诉讼,结果竟然判不离,此时你只有吃惊与无奈:原来结婚不易,离婚也难。 法院对待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 人社厅发〔2014〕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

  • 不签物业管理协议 不给钥匙合理吗?

    2013年,王先生购买了一套期房。2014年房屋建成后,在办理入住手续时,物业管理公司提出两个要求:第一,必须签订业主公约;第二,必须签3年的物业管理协议。王先生发现业主公约中有些条款与购房前开发商的承诺不一样,签订3年的管理协议也不合理,所以他拒

  • 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的区别

    两者都使用骗术,后者也可能获得 财产 利益,这两点相同; 但是,主观目的、 犯罪 手段、财物数额要求和侵犯的客体,均有不同。 招摇撞骗罪是以骗取各种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国

  • 滨海新区律师教你如何追讨工资!

    法宝一 学习维权心中有数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为工资发放产生纠纷,最好先拨打12333咨询电话,了解维权渠道。 12333为全国统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咨询电话, 通过便捷的电话咨询,可以避免因不了解国家规定而产生误解,也避免因不了解维权程序而徒增维权成本,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