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家产继承
什么是遗赠抚养协议?
时间:2012-10-07 13-43-24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225 次
遗赠扶养协议,是指公民与扶养人、集体所有制组织订立的有关扶养、遗赠的协议。订约人一方是公民,另一方是扶养人或者集体所有制组织。按照协议,公民享有受扶养的权利,负有

遗赠扶养协议,是指公民与扶养人、集体所有制组织订立的有关扶养、遗赠的协议。订约人一方是公民,另一方是扶养人或者集体所有制组织。按照协议,公民享有受扶养的权利,负有将个人财产遗赠给扶养人、集体所有制组织的义务;扶养人、集体所有制组织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扶养协议具有以下特征:

(1)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法律行为,必须在协议双方当事人之间达成一致。

(2)遗赠扶养协议是有偿法律行为,双方当事人都承担一定的权利。

(3)遗赠扶养协议自签订时生效,如撤销、变更遗赠扶养协议必须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

(4)遗赠扶养协议是要式法律行为,应以书面形式订立。

(5)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支付的供养费。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未休带薪年休假如何计算报酬

    一、基本案情: 申请人方某2009年6月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诉称:自己系被申请人某家具公司职工,1983年5月进入被申请人处工作,2009年5月退休。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 滨海新区律师 劳动争议的举证责任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这是劳动争议举证责任的一般原则。同时,考虑到用人单位作为用工主体方掌握和管理着劳

  • 售出的产品不合格如何处理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

  •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地址电话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地址电话 地址:建设路161号 电话: ◇院长办公室 29241244/29242531/29267378/29267358/29267386 ◇纪检科29241984 ◇会计室 29225257 ◇民一庭29241348 ◇民二庭29242554 ◇刑庭2924

  • 原告人不到庭或者中途退庭的如何处理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不到庭或者中途退庭的如何处理? 法院在通知当事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时,应告知其诉讼风险。当事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后,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且未委托代

  • 租房到期 装修添附物归谁?

    刘先生在胡家园地段有一处底商,两年前他将该门面租给许某用于开设饭店,合同约定租期为2年。同时两人约定,房屋到期后,许某因装修添附的厨具、桌椅板凳等由刘先生所有,合同还约定了当房屋到期后承租人享有优先租赁权。 两年间,许某的饭店生意十分红火,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