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家产继承
赠与财产已能否撤销
时间:2014-03-30 10-56-05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51 次
吴老伯的妻子过世得早,他和儿子两个人一起生活。后来,儿子结婚了,吴老伯和儿子、儿媳一起住。儿子和儿媳和吴老伯相处得不错,所以吴老伯就将其所有的一套产权房赠与给了儿

        吴老伯的妻子过世得早,他和儿子两个人一起生活。后来,儿子结婚了,吴老伯和儿子、儿媳一起住。儿子和儿媳和吴老伯相处得不错,所以吴老伯就将其所有的一套产权房赠与给了儿子和儿媳,并写了赠与合同,之后也办理了公证手续,公证处出具了公证书。依据公证书,儿子和儿媳也登记成为了产权人。但是,在今年年初,儿子和儿媳却突然闹起了离婚。这时,吴老伯想到了自己早前赠与给儿子和儿媳的房产。于是,吴老伯将儿子和儿媳告上了法庭,要求撤销赠与合同,确认该房屋归自己所有。吴老伯在庭审中称,自己将房屋赠与给儿子和儿媳时口头要求儿子、儿媳来赡养自己,现在他们要离婚,所以不能赡养自己,所以要求撤销赠与合同。庭审中,儿子和父亲的观点一致。而儿媳称自己一直尽赡养义务,自己虽然和丈夫曾提出离婚诉讼,最终是以调解合好结案的。

  塘沽继承律师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本案中,作为赠与人的吴老伯已将赠与的该房屋产权转移给了儿子、儿媳。而且赠与合同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法律明确规定只有受赠人即儿子和儿媳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或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这三种情形的,吴老伯才可以撤销赠与。而吴老伯在庭审中并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儿子、儿媳存在上述三种情形。所以吴老伯的诉请不应得到法院的支持。塘沽律师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顾客的物品在超市免费寄存时被调包,超市是否承担责任

    顾客的物品在超市免费寄存时被调包,超市是否承担责任? 答:根据我国《合同法》第374条的规定,顾客在超市存包应属于保管合同。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

  • 2013年征地补偿新标准

    2012年11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照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严格的程序,给予公平补

  • 房屋买卖合同部分共有人未签字,合同究竟是无效还是有效?

    房屋买卖中,通常遇到这种情况,买卖合同只有部分共有人签字,一旦房价上涨,极易产生纠纷,未签字的共有人往往会以其他共有人擅自出售共有房屋为由,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尤其是2016年春节后,各大城市房价暴涨,此类因部分共有人未签字的房屋买卖合同亦

  • 绑架罪与敲诈勒索罪的不同

    以威胁方法实施绑架罪与敲诈勒索罪常易混淆,二者的区别是: 1、客观要件表现不同。敲诈勒索罪威胁的内容如系暴力,行人声称是将来实施,而绑架暴力内容的威胁,则是当时、当

  • 故意伤害罪要判多少年

    故意 伤害 罪,是指故意 伤害 他人身体的行为。故意伤害罪的处罚轻重尽在下文: 1、对故意伤害他人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莫把滞纳金与违约金混淆

    而对违约金则在《民法通则》、《合同法》中都有所规定。在《民法通则》违反民事责任一节中规定为: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