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损赔偿
现场证据不足车损人伤责任自已承担
时间:2012-10-07 14-04-29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38 次
原告全小春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自西往东沿临澧县四新岗镇马家村路段行驶,欲从左侧超越前方同向行驶的一辆货车时,摩托车驶入道路北侧路肩并失控向右侧翻,造成全小春受伤,摩

原告全小春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自西往东沿临澧县四新岗镇马家村路段行驶,欲从左侧超越前方同向行驶的一辆货车时,摩托车驶入道路北侧路肩并失控向右侧翻,造成全小春受伤,摩托车及所载货物受损的交通事故。全小春受伤后在临澧县中医院和常德市第一中医院治疗,伤情经鉴定构成六级、七级伤残。

事故发生后,临澧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委托鉴定机构对货车与摩托车车体进行痕迹鉴定,未发现与货车相互接触的特征。交通部门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原告全小春未戴安全头盔驾驶违反装载规定的二轮摩托车上路行驶,在未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时欲超越前车,其行为是造成此次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全小春不服,向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申请复核,复核结论予以维持。

全小春认定原告承担全部责任确属不妥,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货车车主及货车投保保险公司赔偿各项损失24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而现有的证据及原告全小春申请法院对证人的调查笔录均不能证明原告的事实主张,被告货车车主不是此起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原告要求被告货车车主及货车投保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因无相关证据予以证明,遂依法判决驳回原告全小春的诉讼请求。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非法持有毒品的量刑标准

    刑罚:第三百四十八条 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 毒品 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

  • 楼盘楼宇内电梯口广告投放协议书

    甲方: 乙方:天津滨海 有限公司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广告投放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协议。 甲方之

  • 财产保全的种类和适用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章对财产保全做了详尽的规定,将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讼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并规定了各自的适用条件。 A、诉讼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

  • 劳动者不辞而别的法律性质认定

    重庆一中院判决上嘉公司诉陈敏劳动争议案 裁判要旨 劳动者不辞而别,应推定其单方解除了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且属于违法解除,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

  • 塘沽法律咨询 隐名股东投资协议书

    隐名投资 人(实际股东,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显名投资人(名义股东,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由甲方向 有限公司(以下

  • 新《工伤保险条例》凸显六大亮点

    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 工伤保险条例 》的决定,修订后的新版《工伤保险条例》(下简称《条例》)将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与2004年起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相比,修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