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保险理赔
交通肇事离开现场后报警 保险公司赔不赔?
时间:2020-09-03 08-00-15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99 次
案情回顾 孙某在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某日凌晨零时,孙某驾驶车辆发生单方事故,导致车辆损坏,事故发生后孙某离开现场,并于当日1时20分许,拨打110报警。交警部门出警后在现场勘察过程中未发现孙某,且多次拨打电话联系孙某未果,交警前往医院亦

案情回顾

孙某在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某日凌晨零时,孙某驾驶车辆发生单方事故,导致车辆损坏,事故发生后孙某离开现场,并于当日1时20分许,拨打110报警。交警部门出警后在现场勘察过程中未发现孙某,且多次拨打电话联系孙某未果,交警前往医院亦未发现孙某踪迹。交警部门最终认定孙某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不保护现场,而是弃车离开事故现场,为交通肇事逃逸,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后孙某诉至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要求保险公司就车辆损失进行赔偿,并在庭审中向法院提交医院诊疗相关证据,称并非是逃逸而是到医院进行救治。保险公司则以孙某离开事故现场,事故原因、性质无法认定且至今未向保险公司报案为由拒绝赔偿。

 

即墨法院经审理认为,事故发生后,孙某虽然报警,却没有与交警部门保持联系、配合交警部门查清事故原因,以排除酒驾等驾驶人自身原因,属于保险条款约定的免赔事由,保险公司已经对肇事逃逸的免赔条款内容尽到了提示义务,保险责任依法应当免除。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驳回孙某的诉讼请求。孙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本案中孙某直至车辆维修完毕后始终未向保险公司报案,理应承担相应后果。

 

同时,交通肇事逃逸属于法律、行政法规中禁止性规定的情形,也属于保险法规定的免责条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保险人将法律、行政法规中的禁止性规定的情形作为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的免责事由,保险人应对该条款作出提示”;“保险合同订立时,保险人在投保单或者保险单等其他保险凭证上,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以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文字、字体、符号或者其他明显标志作出提示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履行提示义务。” 本案中,保险合同中的逃逸免赔保险条款进行了加粗、加黑处理,能够证明投保时保险人已向投保人孙某进行了提示,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应当免除。

 

在机动车保险合同纠纷中,尤其是单车事故中,应当要求被保险人负担证明事故原因、性质以及驾驶人处于适驾状态的证明责任,否则,事故发生后离开现场将成为酒驾、毒驾等非法驾驶者的避风港,无法有效倡导合法驾驶、遵章守纪的良好驾驶风尚,不利于实现司法裁判的社会行为指引功能。
推荐阅读:
1、交通事故处理全攻略(赔偿计算表 诉讼证据一览表)
2、交通肇事离开现场后报警保险公司赔不赔?
3、交通事故致车辆贬值到底赔不赔?
4、一套小动画,让您快速判断事故责任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身份与土地承包

    王村村民王男一直做小本生意。 6年前,他将自己的承包地转包给村民张三。合同约定,转包费每年1000 元,转包期限15 年,转包费 1.5 万元,一次性付清。 2007 年王男在市里买了房子,

  • 保修期内退换手机还要交纳“换壳费”吗?

    保修期内退换手机还要交纳换壳费吗? 答:我国《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13条明确指出,在三包有效期内,如因手机出现特定的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主机。这里所说的免费,应该理

  • 侵犯商业秘密的救济途径

    从我国现行法上保护商业秘密法律规定相应的法律救济途径可分为民事途径、行政途径和刑事途径。 (一)民事救济途径 民法上的救济,即依据民法上的规定请求违反保密协议的当事

  • 天津市司法鉴定鉴定机构地址及电话

    天津医科大学司法医学鉴定中心 住所:天津市和平区气象台路22号(天津医科大学教学三楼) 机构负责人:井连平许可证号:1200001 电话:23542552 邮编:300070 业务范围:法医临床、法医病

  • 企业为什么要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

    当今,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是企业 聘请律师 的主要方式之一。企业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是在企业和律师之间建立了一种长期、稳定、密切的服务关系,主要好处是: 1、有利于

  • 刑事案件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办案期限

    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办案期限 (一)侦查羁押期限 1、对 犯罪 嫌疑人 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 3、对符合 刑事 诉讼 法第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