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朋友们开始投诉,说每次聚会都不来,你怎么可以这样忙,比总统都忙
一种智力的抽象服务,这里包括两个含义:一个是时间是我们唯一的产品基础,我们仰仗着时间;一个是律师行业的本质是服务业,我们的工作是围绕顾客的需求的,我们时间的耗费也是根据顾客的需求而来。
我们每一天的时间是有限的,而一旦接手一个case,不是朝九晚五,完成今天的工作量就可以了。case自有他的逻辑与特性,要完成他,就得围绕他去转,去花费时间,去排挤掉自己生活的那点可怜时间。
比如,完成一个完善的交易合同,也许客户的要求就是明天要,那怎么办?资料查询、交易梳理、沟通交易节点、起草合同、修改完善合同,一系列的工作都需要花费时间,而我们只有今天的时间去完成,我们除了把生活的时间扎扎实实的扔进去,还能怎么办呢?
另外,鉴于我们是律师,我们的朋友、同学、亲戚,朋友的朋友、同学的同学、亲戚的亲戚,这个三次方的关系,总会有很多人打电话咨询问题,而我们可以选择不花时间去接听吗?
很多人认为律师的工作轻松,好像坐着,想想问题,喝杯清茶,吹会儿空调,就可以很快写好东西,就把钱挣了。这只有不愿付钱的顾客才会这样去想,也只有不负责任的律师才这样去做。
我们的工作流程其实复杂得难以想象。
比如写一份合同,我们首先事先得和顾客沟通,这个交易的性质、内容以及他的真实想法;然后,我们根据这个交易的性质与内容,做好资料收集工作;我们还得参与整个合同的谈判,了解对方的意图,了解双方的条件,等等;还得提出交易模式的选择建议;接下来,还得草拟合同,经双方核查和修改,还得做好合同条款的解释;最后,在反复的修改和磋商之后,我们才完善最终的交易合同,双方签字后,合同的起草工作才完成。合同不是闭门造车,闷头自己写写那几千字就可以了,真正的功夫,在那几千字之外。而这个流程下来,无不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
我们每一个case的每一个步骤,其实都不是律师可以掌控的。我们受制于当事人对时间和地点的要求。
比如合同的谈判,我们无法去为当事人决定时间和地点,也无法决定每一次谈判的时间范围,我们被动的等待,又主动的工作。我们为此就得东奔西跑,时间也被割的七零八散。
比如一天工作的十五个小时,我们工作的时间是不集中的,也许这个小时在办公室草拟合同,完成后,双方当事人并不急于碰面讨论,他们也许就约在第三个小时后的另外一个地方,而这个地方车程是1个小时。我们的时间就被这样割裂得乱七八糟,或许,我们集中的工作时间只有九个小时,但是完成这9个小时的工作,我们得花上15个小时。
我们无法预料顾客的需求,但是顾客的需求却需要及时满足。顾客的安排会突然发生变化,或者顾客突然遭遇重大的事件,这都需要去及时处理。甚至,下班、休假期间,顾客会有问题需要及时解答。你不会知道你的电话什么时候会响,但是一响之后,你就得去回答。这给人的印象就是,为什么你这样忙,半夜三更都有电话响。
为了节省出时间来安排我们的生活,律师唯有提高效率。
可是,我们的工作效率固然可以提高,比如可以提高写作的速度,提高思考的速度,提高资料收集的速度。
可是,有个效率,我们无法去改变。这就是,律师的工作内容受制于其他部门。
比如,取证你再勤快,你都受制于政府机构的办事效率;领取法律文书,你得受制于法院工作人员下楼的速度;去办事的路上,你受制于公共交通的拥挤程度;去做一个谈判,你受制于双方顾客的办事习惯。我们可以改善我们自己的效率,可是,我们无法改善我们以外的效率,而律师工作的开展,也同样依赖那些我们无法预料、无法改变的那部分人与事。
律师一个看起来美好的职业,可背后的悲催难为人知。律师为什么这样忙?你以为谁想这样忙?!谁不想多花时间陪陪家人,和朋友聚聚,或者看看书,发发呆,旅旅游,可是,纵使我们提高了效率,有时也是一声叹息。所以啊,不是我们为什么这样忙?而是,为什么给我们的事情会是这样!哎,“天下风雨出我辈,一入江湖岁月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