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清欠
有借条与没借条,怎么起诉?
时间:2018-07-12 16-17-32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50 次
有借条的起诉 (1)借条上约定了还款日期的,要注意借款是否已经到期,即借条上约定的还款日期已至,如果借款没有到期,是不可以起诉的; (2)借条上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债权人可以催讨债款,并给予债务人合理期限还款,如果经过了这个合理期限债务人还是

 

 

有借条的起诉

(1)借条上约定了还款日期的,要注意借款是否已经到期,即借条上约定的还款日期已至,如果借款没有到期,是不可以起诉的;

 

(2)借条上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债权人可以催讨债款,并给予债务人合理期限还款,如果经过了这个合理期限债务人还是没有还钱,才可以起诉,诉讼时效从这个合理期限届满后开始计算。但是在债权人追讨时债务人就明确拒绝还款的,可以马上起诉;

 

(3)管辖法院:被告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法院;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由被告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4)债权人手上的证据只有借条的,也可以起诉。

 

 

哪些借条的起诉不会被支持

(1)存在借款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包括是在被胁迫、欺骗、隐瞒事实等情况下出具的借条。

 

(2)超过5万块的借条,应当有银行转账证明或者其他见证人等补强证据,否则不予认定。

 

(3)出具借条的借款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根据新颁布的《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判断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界限是八周岁,另外,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人也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4)限制性民事行为能力人,即八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人,出具的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借条,一般指数额较大的借条。

 

(5)借条的诉讼时效已经经过,且不能证明在此期间内有追讨还钱的事实,沦为自然债务,一旦欠钱的人提出诉讼时效经过事由抗辩,失去胜诉的可能,但是法院不得主动援引诉讼时效经过作出败诉的判决。

 

(6)当债权人是非金融机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时,借条无效。企业之间的借贷关系无效,但是双方约定的利息应当支持,借款一方要向出贷的企业交纳约定的利息。

 

(7)借条中的复利条款无效。即将本金产生的利息算入本金重新计算利息的,无效,而且包括复利在内的利息全部得不到支持,只支持本金。

 

(8)借款是用于赌博、贩毒等非法用途而出借人明知的,借条无效。

 

(9)恋人、夫妻之间出于玩笑或者生气等原因签下的借条,又没有实际交付借款的凭证的,借条得不到支持。

 

 

没有借条可以起诉吗?

借条是可以证明借贷关系的书面凭证,有了借条就可以到法院立案起诉,那么,没有借条可以怎么办呢?

 

没有借条,又没有其他可以证明存在借贷关系的证据的话,法院是不会受理你这个起诉的,所以,如果没有借条,就要去找出其他可以证明自己把钱借给对方的证据来,有了这些证据,即使没有借条,也可以到法院起诉对方还钱。

 

其他可以证明你们之间借贷关系的证据包括银行转账记录、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电话录音等,为了不给自己追讨债权造成麻烦,在借出去钱的时候一定要谨慎的让对方签下借条,收到借条后一定要好好保管。

 

借条是证明你借出去钱的重要书面凭证,一定不要碍于面子不收借钱人的借条,也要注意一定要积极主张自己的债权,避免诉讼时效的经过,即使不起诉对方,也要在3年诉讼时效内向其追讨,即使对方跑了找不到人了,也要在诉讼时效内到对方原经常居住地或财产所在地法院起诉。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用“末位淘汰制”解雇员工合法吗?

    为了约束员工行为促进员工更好地工作,也为了加强对公司的管理,现在很多单位都会采取末位淘汰制作为对员工日常工作的考核。采取末尾淘汰制,伴随而来的就会出现竞争以及失业,也因此引起很多员工的不满。那么末位淘汰制度到底合不合理?员工该如何应对呢?

  • 要买车的人得好好看看!购车合同十大陷阱你得注意!

    购车合同有哪些陷阱你知道吗?为什么原本是保障车主权益的购车、修车等相关合同,现在却有些让人感到头疼呢?我们不妨来看看汽车销售、维修合同中反映最突出的霸王条款,做到防患于未然。 陷阱一:合同条文严重缺失 在购买汽车时,车价是大部分消费者最关注

  • 关于聚众哄抢罪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八条规定: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

  • 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那个方式好

    越来越多的人在婚姻亮起红灯时选择理性面对,或选择好聚好散的 协议离婚 方式和平解决,或采取剑拔弩张的诉讼离婚方式捍卫权益。 协议离婚无疑是最省成本的方式,只需要交纳一

  • 清算组和破产管理人的区别

    破产管理人 是《 破产法 》上的概念,是在 破产清算 程序中管理和分配破产企业财产的主体。清算组的概念比较广泛,在自行清算和强制清算等程序中进行清算的主体均叫清算组。但

  • 未离婚能否提起抚养费诉讼?

    问:2005年10月,王某与张某经人介绍结婚,2007年初生育一女。婚后,王某与张某因家庭琐事经常争吵,并于2010年5月起开始分居,张某与女儿共同生活,每月靠做家政服务所得的1000余元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