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劳动合同
试用期与见习期、学徒期的区别
时间:2012-03-14 22-58-45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40 次
问: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我和我公司签订是一份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公司现在要把公司搬到另一个城市,公司要求我去新的公司,但是我由于家庭方面的问题我没有同意公司的要求

塘沽劳动争议律师“试用期”是一个法律概念,在员工关系管理中,试用期具有实质性的意义。试用期内的特别规则,包括员工提前三天通知即可离职,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解除合同、工资可以低于正式工资等。
       “学徒期”和“见习期”是计划经济的产物,严格来讲并不是法律概念,没有法律上的实质意义。学徒期是新招工人熟悉业务、提高技能的一种培训方式(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劳动用工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三、关于学徒期与试用期。学徒期是对进入某些工作岗位的新招工人熟悉业务、提高工作技能的一种培训方式,在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后,这一培训方式仍应继续采用,并按照技术等级标准规定的期限执行。试用期和学徒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和学徒期可以同时约定,但试用期不得超过半年)。见习期则是针对新分配毕业生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制度(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劳动用工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四、关于见习期与试用期。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新分配到用人单位工作的,仍应按原规定执行为期一年的见习期制度,见习期内可以约定不超过半年的试用期)。随着毕业分配制度的变革,企业用工制度的变化,实践中学徒期、见习期制度已经不多见,将慢慢退出历史舞台。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男女双方相约发生性关系,被女方打成重伤

    【 案例 】王某与孙女士网上聊天时认识,两在谈到夫妻感情问题时,似乎找到了共同话题,王某的妻子性格刚烈,两人感情不是很好,孙女士丈夫疲于酒场应酬,回家倒头便睡。王某几次约孙女士见面,都被拒绝,2019年8月份一天中午,孙女士突然发来消息:咱们一起

  • 离婚起诉书

    起诉书 原告: XX,男,19XX年5月25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滨海新区XXXX,电话XXXXX。 被告: XX,女,19XX年8月16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滨海新区XXXX,电话XXXXX。 诉讼请求: 1. 判决原、

  • 新车出事可索贬值费

    去年年初,市民方女士花18万余元买了一辆小轿车,半年后,方女士外出行驶时,严某驾驶重型货车发生侧滑,驶入方女士车道撞上她的车。 事故发生后经交警大队认定,严某负事故全责。事发后,严某赔偿了方女士修车费用7万余元。但是方女士认为,她的新车虽然经

  • 商品房合同中订金和定金的区别有那些呢?

    定金 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

  • 天津关于具有多重劳动关系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

    滨海新区劳动争议咨询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解决意见》文件规定,同时结合工伤

  • 天津发出首个人身安全保护令

    3月4日,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在受理遭受家暴的妇女张某的申请后,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这是今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后,天津发出的首个人身安全保护令。 据悉,3月3日,张某前往河东区人民法院,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主张在婚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