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未定义
时间: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
暂无正文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夫妻个人财产投资收益如何认定

    一、当事人以个人财产投资于公司或企业,若基于该投资所享有的收益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则对该公司或企业生产经营产生的利润分配部分如股权分红等,依照《婚姻法》第

  • 当事人对检验或鉴定机构作出的结论不服的救济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

  • 借条、欠条、收条你分得清吗?

    借完钱,打个借条就行了吗?真的不是这样的!好多人由于相关法律知识缺乏,为日后讨要借款带来了诸多麻烦。借钱时又有哪些陷阱需要注意呢?借条、欠条、收条三者的区别你分得清吗?欢迎阅读了解! 先来看一则案例: 一字之差,万元欠款竞不受法律保护! 2008

  • 生效法律文书对房屋登记的影响

    《物权法》第28条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 股权转让中的陷阱与防范

    侵害本公司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等法定程序, 股权转让 行为无效; 没有及时办理股权过户手续,导致三角纠纷; 没有审慎履行审查评鉴职责,落入股权瑕疵陷井; 将股权收购与资产收

  • 在离婚诉讼中,对方伪造债务怎么办?

    离婚时如何证明一方当事人伪造债务? 1、在诉讼中,若只有借条,而债权人不出庭作证,可否认该债务的真实性,该借条法院一般不会认可。 2、可从借款的时间上的纰漏来说明该笔借款的虚假性,或根本没必要用该笔借款,来达到不予认可该债务的目的,视案情可适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