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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的原告须具备的条件
时间:2012-12-22 15-30-57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97 次
与一般的民事案件一样,离婚诉讼的原告方需满足: ①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②有明确的被告; 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④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

     与一般的民事案件一样,离婚诉讼的原告方需满足:
       ①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②有明确的被告;
       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④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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