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利权
什么是专利权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时间:2012-01-23 19-34-15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29 次
1、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

       1、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2、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4、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关于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关于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2号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征管问题公告如

  • 天津滨海新区赵治国律师

    天津君荐律师所事务所主任,天津律协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赵治国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诉讼经验丰富,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劳动争议、离婚、房屋买卖、人损赔偿、债权债务及公司股权纠纷等案件,常年为多家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工作认真负责,勤于思考,善于与客户沟通,因敬业、负责、诚信及业务娴熟受到客户良好的评价。

  • 什么情况下法院可以中止执行

    止执行是指执行程序开始后,由于出现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下去的特殊情况,法院裁定暂时停止执行程序,待该情况消除后,继续进行未完成的执行工作。 执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 天津开发区印刷合同书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同意签订以下印刷合同: 货物品名、型号、数量、价格及制作要求 项目 印件名称 尺寸(mm) 单位 印数

  • 中外合资合同范本

    第一章 总 则 中国 有限公司和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共同投

  • 剥夺政治权利如何执行

    剥夺 政治权利 是指依法剥夺 犯罪 分子一定期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根据《刑法》第54条的规定:剥夺 政治权利 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仅;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