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财产分割
离婚诉讼中的法定期限
时间:2012-12-22 15-58-59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259 次
根据我国婚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解释),以及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离婚官司涉及的法定期限主要有以下几种: 男方不得提出

     根据我国婚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解释”),以及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离婚官司涉及的法定期限主要有以下几种: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期限及例外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该条同时规定了例外情况,即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受上述条件限制。“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一般是指女方有重大过错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情况,如女方与他人重婚、姘居导致怀孕分娩等情况,男方感情上无法谅解,或女方实施家庭暴力,男方感到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行使请求撤销协迫婚姻权利的期限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该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解释”第十二条规定,以上所规定的“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的规定。
 
  无过错方请求婚姻损害赔偿的期限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解释”第三十条规定,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因感情不和分居准予离婚的期限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因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经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为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之一。
 
  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期限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有上述行为的一方可以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解释”第三十一条规定,当事人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再次起诉的期限限制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被告起诉的,不受该期限限制。
 
    总之,一场离婚官司中证据是否充分是关键。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职场性骚扰案胜诉的经验和建议

    我们总结出企业胜诉的主要经验,同时也是给用人单位的建议如下: 1、 态度慎重,反应及时,注重证据的收集和固定 企业一旦收到涉及性骚扰的举报,要及时围绕事件进行细致的走访调查,要高度重视相关证据的收集和固定工作,包括 直接证据:受害人陈述包括微信

  • 退伙后 合伙期间债务不能逃

    张某、李某和肖某合伙开了一家火锅店,开店时向孟某借了10万元的债务,但后来因为经营不善,连续亏损,该火锅店经营三年后,张某要求撤资退伙。经三人协议达成一致意见,张某按照合伙协议分担了其中的3万元债务。张某退伙后,拒绝了孟某让其承担合伙期间的债

  • 强奸未遂特征有哪些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 犯罪 ,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具体 犯罪 构成要件的行为。 2、 强奸 犯罪没有得逞,指 强奸 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

  • 民间借贷中介的运作流程是什么样的呢

    民间借贷中介的运作流程是什么样的呢?较为规范的运作流程: 1.登记资金来源(放款人):通过各种渠道,向具有投资理财意向的客户宣传民间借贷理财业务,吸引客户登记放款,

  • 抢夺罪与盗窃罪怎样区分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的行为。 抢夺 罪与盗窃罪的主要区别是: 犯罪构成要件中的客观方面不同,盗窃罪的客观方面是,有秘密窃

  • 购房陷阱一:小产权房 瞒天过海 只求您买

    在很多城市,很多市区周边的楼盘已然进入高价位区间,在面对百姓刚性但又低价位的购房需求时,一房难觅的心情便会出现。但是当购房者真正走入市区周边的一些在建项目去逛的时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