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业务
一字之差可能不受法律保护:欠条≠借条,
时间:2016-09-09 11-29-52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56 次
亲兄弟也要明算账!关于借钱这事,是一件很考验人的事情,马虎不得!那么就需要立下借钱的凭据。是写借条呢?还是写欠条?先来看一则案例:一字之差,万元欠款竞不受法律保护! 2008年10月,家住郑州的杨某因家中需要翻盖房子,就向老战友张某借钱4.2万元。当年10

  亲兄弟也要明算账!关于借钱这事,是一件很考验人的事情,马虎不得!那么就需要立下借钱的凭据。是写“借条”呢?还是写“欠条”?先来看一则案例:一字之差,万元欠款竞不受法律保护!

  2008年10月,家住郑州的杨某因家中需要翻盖房子,就向老战友张某借钱4.2万元。当年10月6日,杨某给张某打了个欠条,欠条载明:“今借张××四万二千元,杨××,2008年10月4日。”杨某的邻居许某在欠条上签字作了担保。

  2011年7月,张某在多次向杨某索债无果后,将杨某及许某告上法庭,要求杨某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许某承担担保责任。

  张某手握着杨某给他打的4.2万元的欠条去法院诉讼时,却被法院判决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

  法院驳回诉讼请求的理由是,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原告没有证据证明其在两年时间内主张过该权利,现在该主张已超过受法律保护的诉讼时效两年的规定,所以最终判决驳回了原告张某的诉讼请求。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于约定了还款期限的欠条,自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不主张权利的,法律不予以保护;而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自欠条出具之日起2年内不主张权利的,法律不予以保护。

  注意看了!上面举的例子,他们所立下的字据是欠条,那么如果他们立下的字据是借条,事情会不会发生大反转?

  对于约定了还款期限的借条,自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不主张权利的,法律不予以保护;而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但自出具借条之日起超过20年不主张权利的,法律不予以保护。

  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

  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请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最长时效不得超过20年。

  欠条:债权人应当在欠条出具的次日起2年内向债务人主张权利。

  所以,借钱这事也是个谨慎的事情,立凭证时,是写“借条”为宜,当然,数额较大的,需要签订借款协议并找律师审核才行。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有缺陷的高压电饭锅对人造成损害的,应找谁赔偿

    有缺陷的高压电饭锅对人造成损害的,应找谁赔偿? 答:依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第46条的规定,缺陷产品中的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具体是指因设

  • 职工待岗协议书

    甲方: 乙方性别居民身份证号 户口所在地:北京市区(县)街道(乡镇) 家庭住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某某总公司《职工待岗管理暂行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

  • 虚报注册资本罪与诈骗罪的区别

    虚报注册资本本身就含有欺诈的手段,即骗得虚报注册,骗取 公司 登记,但就其构成而言,与诈骗罪不同。这主要体现在下列四个方面: 1、 犯罪 客体不同。虚报注册资本罪侵犯的是

  • 劳动者对劳动法的错误认识

    误区一:不考虑法院受理范围 王某称公司未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导致到法定年龄无法办理退休,故起诉至法院要求公司为其补缴保险金,办理退休手续。最终,法院以其请求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为由,驳回其起诉。 【点评】按现行法律规定,劳动者要求补缴社会保险的,

  • 怎样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我国农业 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实行县(市、区)、乡(镇)两级仲裁制。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最基层的在乡镇一级政府里,虽然代表政府工作,挂的是农经管理站的牌子,人员都是政

  • 在确认丧失继承权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在确认丧失继承权时应注意几个问题。 (1) 继承人 杀害被 继承人 的,不论动机是否是争夺遗产,也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只要是主观故意,都应确认该继承人丧失继承权。至于过失杀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