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损犯罪
  • 多次抢劫加重处罚吗 日期:2014.04.03点击:186

    要加重处罚。多次 抢劫 ,是指在一定时期内 抢劫 三次以上,对于抢劫犯中的惯犯、屡犯来说,由于其在一定时间内多次犯罪,除了主观恶性大之外,对社会治安秩序造成严重威胁,有...

  • 冒充军警抢劫怎么认定 日期:2014.04.03点击:210

    军警人员,是指军人和警察,军人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军官(警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警察是指我国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

  • 冒充军警抢劫怎么认定 日期:2014.04.03点击:165

    军警人员,是指军人和警察,军人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军官(警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警察是指我国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

  • 携带凶器抢夺的如何定罪处罚 日期:2014.04.03点击:131

    根据我国的规定,携带凶器 抢夺 的,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这里的携带凶器 抢夺 ,是指行为人随身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性质上的凶器)进行抢夺...

  • 飞车抢夺的如何定罪处罚 日期:2014.04.03点击:11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 抢夺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对于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以下简称驾驶车辆)夺取他人财物的,一般以 抢夺 罪从重处罚。飞...

  • 抢夺罪与盗窃罪怎样区分 日期:2014.04.03点击:195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的行为。 抢夺 罪与盗窃罪的主要区别是: 犯罪构成要件中的客观方面不同,盗窃罪的客观方面是,有秘密窃...

  • 抢劫罪的加重情节有哪些 日期:2014.04.03点击:102

    刑法第263条列举了 抢劫 罪的8种加重情形,具有其中情形之一,可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关于入户抢劫。对户字的理解,是指居民私人...

  • 抢劫犯罪的数额怎么计算 日期:2014.04.03点击:83

    关于 抢劫 犯罪 数额的计算尽在下文: 抢劫信用卡后使用、消费的,其实际使用、消费的数额为抢劫数额;抢劫信用卡后未实际使用、消费的,不计数额,根据情节轻重量刑。所抢信用...

  • 抢劫毒品构成抢劫罪吗 日期:2014.04.03点击:191

    首先, 毒品 可被看成一种特殊的财物,具有一定价值和使用价值。 其次,毒品为法律禁止持有和所有,更不能以 抢劫 等暴力手段占有,应当由执法人员依法没收。因此, 抢劫 毒品的...

  • 吸毒好友实施毒品抢劫 日期:2014.04.03点击:132

    被告人尹某和在逃嫌疑犯张某同为吸毒人员,并且是好友。一日,张某找尹某借钱购买 毒品 ,但是尹某的生活费都是家里供应的,无钱借给张某,二人经过讨论认为 抢劫 贩毒人员不构...

推荐内容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

    新华社北京9月25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全

  • 公务员的生活没你想的好

    有一段话是这么描述基层公务员: 中国大部分地区基层公务员最真实的生活处境就是, 用低微的工资维护清廉形象,用副科的梦想牵住你向往的神经, 你在房贷的生活压力和维稳的工作压力中,无暇过多思想,你挣扎在对体面生活的向往中,更挣扎于理想与现实的脆弱

  • 塘沽公司律师 隐名股东投资协议如何起草

    隐名投资协议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A显名投资人、隐名投资人 B显名投资人向公司实际投资数额,隐名投资人向公司实际投资数额。 C隐名投资人的对公司的股份认购出资,交由显名投

  • 财产保全采取的强制措施主要有哪些

    根据法律的规定,财产保全可以采取的强制措施主要是查封、扣押、冻结。 即: 1、在被告开户的银行对其账户及存款进行冻结; 2、在被告工作单位对其工资收入进行扣押、冻结;

  • 机票写错名字 损失由谁承担

    2012年8月,权先生订购了两张11月3日由哈尔滨到三亚的机票,第一航程是哈尔滨到上海浦东的MU5620航班。第二航程是浦东到三亚的Mu5353航班。订票时,权先生把乘机人金焕玑的焕误写成

  • 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哪些事项不授予专利权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对前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