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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国内资金为背景的融资骗局
时间:2012-01-24 18-34-32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221 次
以国内资金为背景的融资骗局,其特征是在合法的融资方式下,利用法律漏洞及融资方缺乏金融专业知识、急于融资的特点,出资方(骗方)与银行、证券公司等内部工作人员合伙做局

     以国内资金为背景的融资骗局,其特征是在合法的融资方式下,利用法律漏洞及融资方缺乏金融专业知识、急于融资的特点,出资方(骗方)与银行、证券公司等内部工作人员合伙做局,达到骗取融资方手续费、保证金等各种名目的费用为目的,比如《银行保函》融资方式。

  《银行保函》是银行对银行开具的保证承兑的信用凭证,在金融界这是信用比较高的一种担保方式。利用《银行保函》进行融资的一般程序是:融资方以其项目向本地银行申请贷款,银行同意发放贷款,但要求其完善担保条件;融资方只好寻找担保方,如异地一家公司(出资方)在当地很有实力,并在其开户行有一定的信用额度,经考察该公司看中融资方项目,愿意做信用投资,则与融资方签订以《银行保函》的方式为其担保的合同,融资方还须向出资方办理完反抵押手续后,出资方以其资信为担保向其开户行提出为融资方出具《银行保函》的申请,如批准,则融资方贷款银行过来核实保函后,回去放贷。

  这种融资方式的陷阱主要在:1.出资方根本不具备担保条件,却承诺一定能开出保函;2.要求融资方支付一定额度的现金,作为公关费用,不开收据,也不在合同中体现;3.与银行内部人员(一般都是行长)勾结,以非法的手段开出手续齐全的保函(非法是指未经过银行审贷会及上级批准);4.出资方对融资方考察后,会拿出一个简单的漏洞百出的不容修改的协议(或合同)与融资方(融资方)签约,协议上规定,《银行保函》开出并由项目方银行核保后,项目方必须一次性付清所有手续费;并要求一周(最多两周)内项目方银行必须放贷,如不能放贷则不负任何责任等。

  开具《银行保函》是一种合法的、信用较高的融资方式,如果能通过这种方式融资,应尽量争取。在融资过程中采取以下措施就能防范陷阱:

  1.向省一级分行核实出资方的信用额度;

  2.向省一级分行核实出资方银行有无开具保函的权力,可开多大额度;

  3.出资方是否认真办理反抵押手续,如果不认真或不办理,那一定是假的;

  4.任何收费应在合同中约定,合同中未约定的不能支付,任何支付应有正规收据;

  5.保函开出后,应到银行的信贷部门核实;

  6.合理的费用支付方式应是:保函核保后付一半,贷款到账后再付另一半。

  大额存单、有价证券抵押贷款方式的陷阱主要是打时间差,即出资方给融资方的有效时间内,银行上级部门的核准手续根本办不下来,这样出资方就堂而皇之地吃掉融资方先期交付的保证金,抽走资金。建议融资方不要采用上述两种融资方式。银行(或商业)承兑汇票,是指在贸易流通领域,以信用为基础,银行提供的一种短期融通支付手段。该方式要求达到的条件比较苛刻,以此方式为项目融资,是无法满足条件的,除非全部资料作假,这样风险太大。建议创业者不要考虑用这种方式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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