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市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在买房中越来越多的人讲究维权意识,比如开发商交房延期或者配套不完善,市民是否可以要求退房?经记者了解,并不是所有的开发商违约行为买房人都可以要求退房,其中涉及到一个重要的问题,那就是期限,也就是说超过一定期限(有限期限)是不能够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建议消费者,维权也要及时。 案例 没有房产证 能否退房? 5年前,李先生在大港买了一套商品房,入住后开发商一直没有能够将房产证办下来,据说开发商办不下证的原因在于当时在取得开发用地的时候手续不完全,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他现在想回到市区居住,将这套住房卖出,苦于没有房产证而无法上市交易。他询问是否能够向开发商要求赔偿,如果退房的话可否成立? ◎ 律师说法: 天津市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赵治国律师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解释》中有条款规定,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由于在规范的购房合同文本中没有关于时间的约定,所以也不会受到《民法通则》关于诉讼期限的限制,李先生仍然可以要求退房,并且赔偿损失。 律师最后提醒,购房者遇到开发商延期交楼的,可以用书面形式通过回执、挂号信、特快速递、电报或上门找开发商签收的方式违约金的要求,从而引起诉讼时效中断,全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