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中介的运作流程是什么样的呢?较为规范的运作流程: 1.登记资金来源(放款人):通过各种渠道,向具有投资理财意向的客户宣传民间借贷理财业务,吸引客户登记放款,明确意向放款金额、期限和期望利率。当然,仅是登记而已,不能吸收存款。目前,郑州市场一般5万元左右就可以登记,放款期限从3个月到1年不等。 2.吸引借款人:同样通过各种渠道,用贷款速度快、还款方式灵活、门槛较低等优势吸引客户借款,前提是借款人必须拥有担保公司认可的可供抵押的财产,目前最流行的便是房产,并且必须经过担保公司严格的家访调查和借款企业调查。 3.中介服务:对放款人和借款人的借贷款项、期限等进行比对,将最适合的双方进行配对,据此提供一系列中介服务:第一,由独立的第三方房产评估公司对借款人的房产价值进行评估,并由此确定最高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房产价值的70%;第二,放款人、借款人在担保公司指导下商谈贷款利率,达成贷款意向后,三方一起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手续,借款人将房产抵押,房管部门向放款人开具他项权证,如果借款人到期不能还款,担保公司和放款人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第三,由公证部门提供公证,确保法律效力;第四,担保公司对放款人所贷出款项进行担保,如果借款人不能按时还款,担保公司在三天内代为偿付,借款人为此支付一定数额的担保费。 至于一些规模较小的民间借贷中介公司,则主要为借贷双方提供中介撮合服务,不提供担保,由出资人根据对借款人的调查和判断,自己承担风险。纵观整个过程,中介公司和担保公司的盈利点在于向借款方收取的手续费和担保费。也就是说,民间借贷中介并不像银行一样吸收存款,发放贷款,依靠存贷款利差作为盈利点,它只是起到一种信息中介、服务中介和担保人的作用。 非银行有担保 当前,民间金融极度敏感,社会上对前些年的非法集资依然心有余悸,民间借贷中介公司如何保证正确的发展方向? “必须完全严格地在现行法律的框架下操作,始终把握住三个原则: 一对一、不摸钱、透明操作。一对一,即一个借款人对一个放款人直接发生借贷关系;不摸钱,即借贷双方直接从银行转账,钱不经过担保公司的手;透明操作,即借贷双方直接见面,互相认识、了解。” 其中,最重要的是“不摸钱”原则,正是这个原则把民间借贷中介和负有资金存贷业务职能的银行以及各种类型的地下钱庄区别开来。 而且,一个负责任的民间借贷中介公司,不能单纯地把借贷双方撮合到一起就算完事了。应该做到中介、担保、风险管理三位一体。 其中,最关键的是担保。担保意味着借款人不能按时还款时,由担保公司代为偿付,因此对一个合格的担保公司来说,担保是一种责任,更是风险管理能力的体现,必须一丝不苟地做好对借款人的风险管理工作,如对房产真实性、借款人信用状况进行详尽调查和核实,以及对逾期客户进行坚决地追讨和专业化的财产变现。对放款人来说,担保是除了借款人的房产抵押之外的,对其资金安全的第二重保障。 一位业内人士提醒说:“尽管通过民间借贷中介,有整套的法律程序和担保对放款人的资金安全进行保障,但一旦出现问题,放款人要独自承担风险,因此,一定要提高风险意识,选择规范的有实力的担保公司。” 所谓高利贷,是指贷款利率超出了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的贷款。目前,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为5.58%,高利贷的下限便是22.32%的年利率。而就目前的民间借贷中介公司操作的贷款来看,一般年利率在8%~12%。 去年,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非公36条)明确指出: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金融服务业。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可以发起设立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对此,有人表示,这只是国务院的一份文件,从政策到具备可操作性还需要一段时间,但毕竟已给民间借贷中介机构增强了信心,指明了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