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司法务
  • 法定代表人法律问题汇总 日期:2014.10.05点击:94

    法定代表人的地位 1、问:法定代表人是干什么的? 答: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内处于公司管理核心的地位,对外代表公司,以公司的名义对外实施行为是公司的行为,该行为的法律后果由公...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 日期:2014.05.31点击:187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 公司经营存在的十四个风险 日期:2014.04.13点击:93

    一:有限责任变成无限责任 民营企业大多是从小到大,规模不断扩大,注册的公司越来越多,而当家的只有一个。在他眼里,手心手背都是肉,每个子(分)公司的钱与人都是他的。出...

  •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 日期:2014.03.29点击:128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 中国银监会令 2014年第3号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已经中国银监会2013年第24次主席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主席...

  • 滨海新区公司律师 总经理聘用合同 日期:2013.09.14点击:90

    甲方(聘用方): 乙方(受聘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合...

  • 天津开发区法律咨询 店长聘用合同 日期:2013.09.14点击:193

    有限公司(下称甲方)就聘用 先生担任甲方公司经理(也称店长,下称乙方)事项,依据平等、自愿、合作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就聘用 先生担任甲方店店长。乙方接受甲方聘...

  • 天津开发区公司法律咨询 厂长聘用合同书 日期:2013.09.14点击:100

    聘用方: 法定代表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聘方: (以下简称乙方或厂长) 家庭住址: 电话: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方经股东会决议,聘请乙方担任甲方的厂长。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

  • 天津滨海新区公司律师 (高管)聘用合同书 日期:2013.09.14点击:116

    聘请方: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应聘方: XXX先生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乙方担任甲方的副总经理、 财务 负责人、总工程师职务。为加强管理...

  • 塘沽公司律师在管理中应注意几个问题 日期:2012.03.17点击:245

    1. 对企业公章或合同章的保管。 天津塘沽律师事务所 根据我国当前对企业公章和合同章的使用规定,企业的公章和合同章具有法定的法律效力。换句话说,企业公章等于企业的签字。...

  • 塘沽律师几类合同的管理 日期:2012.03.17点击:199

    1. 劳动合同 恩格斯曾经指出:资本和劳动的关系,时我们全部现代社会体系所围绕旋转的轴心。1994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确立了我国的劳动合同制度。...

推荐内容
  •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事故赔偿份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损失超出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百

  • 【提醒】发票盖章有讲究,你盖对了吗?

    1、发票可以盖财务专用章或公章吗? 答: 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 2、发票既盖了财务专用章,又盖了发票专用章,是否可以? 答: 不可以,发票上只需盖发

  •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 中国银监会令 2014年第3号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已经中国银监会2013年第24次主席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主席

  • 公司防范经营风险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它的发展和壮大不仅为社会提供了大量就业机会,还为国家增加了税费收入,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然而,由于市场主体鱼龙复杂,不讲诚信现象依然存在,

  • 打官司不找律师可以吗?

    回忆一次开庭的场景,很简单的一个案子,对方没有委托律师。 法官:被告,我们这个是简易程序,你需不需要补充证据,延长举证时间? 被告:我也不知道。 法官:你现在必须做个决定,如果需要我们就休庭,另选日期开庭。 被告:我听不懂你说什么。 法官:就是

  • 不要成立一人有限公司,否则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一人公司或独资公司或独股公司,是指由一名股东(自然人或法人)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我国公《公司法》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