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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人单位是否有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权 日期:2013.08.06点击:141

    所谓竞业限制是指为避免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员工依法定或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的...

  • 客户名单能否构成商业秘密 日期:2013.08.06点击: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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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业秘密涉及的法律规定 日期:2013.08.06点击:112

    1、《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规定了商业秘密的定义和侵犯商业秘密的类型; 2、《刑法》第219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罪状和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 3、国家经贸委《关于加强国有企业商...

  • 侵犯商业秘密的救济途径 日期:2013.08.06点击:93

    从我国现行法上保护商业秘密法律规定相应的法律救济途径可分为民事途径、行政途径和刑事途径。 (一)民事救济途径 民法上的救济,即依据民法上的规定请求违反保密协议的当事...

  • 侵犯商业秘密权的种类 日期:2013.08.06点击:112

    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类型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和《刑法》第219条有相同的规定,体现在不当获取、不当披露和不当使用、间接使用等,主要有以下一些方式。 (一)以盗窃、利...

  • 企业商业秘密失密的途径 日期:2013.08.06点击:152

    从商业秘密的失密对几个途径来看合理的措施应当防治商业秘密从下列途径失密: 一、离职的雇员,雇员离职带走商业秘密是经常出现的,无论是正常离职还是非正常离职。企业应当作...

  • 企业商业秘密失密的途径 日期:2013.08.06点击: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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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业秘密的损失计算 日期:2013.08.06点击:186

    商业秘密自身的价值不等于 给权利人造成的重大损失 。主要理由是: (1)商业秘密是无形财产,其与有形财产之间存在重大区别。所以,刑法将侵犯商业秘密罪列入破坏市场经济秩...

  • 商业秘密自身价值不等于权利人的损失 日期:2013.08.06点击:217

    商业秘密自身的价值不等于 给权利人造成的重大损失 。主要理由是: (1)商业秘密是无形财产,其与有形财产之间存在重大区别。所以,刑法将侵犯商业秘密罪列入破坏市场经济秩...

  • 何为侵犯商业秘密造成的“重大损失” 日期:2013.08.06点击:221

    在刑事司法实践中,重大损失一般是指被害人由于犯罪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的物质损失。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的解释,被害人因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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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治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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